作为一种销售伎俩,买房“返利”并不稀罕,操作者普通都是开发商。
令人奇特的是,往常给一些购房者“吐血返利”的,居然是所谓的公益慈悲组织。
据中国之声报道,北京中旭公益基金会和湖北、广东的两家房地产企业协作,展开“安居扶助计划”:契合规范的购房者买这两家开发商的房,开发商把购房款的20%捐赠给中旭公益基金会,基金会再以补贴款的方式分20年返还给购房者,返还总额是购房款的50%。
目前,该基金会已被北京市民政局撤销注销,涉嫌挪用资金的问题被移交警方。
据悉,一些中央的相似“公益慈悲项目”还有不少。
平心而论,这样的“买房返利”项目,无论对开发商还是购房者,都很有吸收力。
购房者只须拿出一半的房款,就能把房产证拿到手,又何乐而不为呢?有关开发商也有不少益处,固然捐出了一定的购房款,但以“红利”刺激消费者购房,于楼房营销不无裨益。
对涉案的中旭公益基金会来说,这番“省心省心”的操作,也并非“为他人作嫁衣裳”——不只企业掏腰包了,钱还能随意“活用”。
但是,显然没有这么简单。
纵观这起“买房返利50%”事情,涉事基金组织显然有多重违法违规之处。
依据《慈悲法》,慈悲组织“以展开慈悲活动为目标”,“不以营利为目的”。
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也规则,基金会应是“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”而成立的“非营利性法人”,“章程必需明白基金会的公益性质,不得规则使特定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”。
审视中旭公益基金会与开放商的协议,行公益慈悲之名,实践上却是深度参与房地产促销返利,已然明显违犯相关法律规则。
更何况,这波明显不该伸手的操作,还存在不小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。
据报道,“捐赠”购房款到手后,中旭公益基金会并不是依照之前协议返还购房者,近400万元“流向了中旭的关联公司”,该基金会“账户只剩下341.4元”。
涉事购房者原本就收入有限,在将终身积存付完首付后,不少人依赖补贴还贷。
涉事基金会无法到位的补贴,显然损伤了不少购房者利益,在构成银行停贷、客户退房索赔等连锁反响之后,被扰乱的不只是市场次序,更有社会稳定。
又比如,为“维护基金会、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”,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对“原始基金”作了明白规则,请求“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钱”“原始基金必需为到账货币资金”。
中旭公益基金会的200万元原始基金,“名义上是发起单位捐赠”,实践“来源于向其他公司的借款”,显然有抽逃原始基金之嫌。
在涉案基金会的违法操作下,购房者成了受害者。
当买房返利肥皂泡决裂,购房者资金断裂、深度套牢,只能为基金会“埋单”。
更为恶劣的是,房地产市场次序遭到严重干扰,公益慈悲的口碑和信誉也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。
其实,关于这些违法行为,法律早有处分措施。
依据《慈悲法》,慈悲组织“私分、挪用、截留或者侵占慈悲财富”等,“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矫正”“逾期不矫正的,吊销注销证书并予以公告”。
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则规则,“未依照章程规则的目标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中止活动”等,“由注销管理机关给予正告、责令中止活动”,“情节严重的,能够撤销注销”。
基于中旭公益基金会的违法情节,如此行政处分并无不妥。
思索到此案还有涉嫌挪用资金立功的可能,公安机关也可立案查处。
公益慈悲不是违法立功的道具。
面对“买房返利50%”的违法乱象,在依法查处的同时,还应增强慈悲组织的常态监管,避免公益慈悲在“圈钱操作”中“异化”,更好地维护公众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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